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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多少
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不得低于你所在城市居民的更低生活保障标准。而每个城市居民的更低生活保障标准又是不一样的,是由你所在省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。在领取时间长度上都是一样的,都是累计缴费满一年,多领取三个月的保险金。
一、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跟缴费年限有关
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,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;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,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;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,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;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,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。
二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45条
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
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(三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第18条
失业保险金的标准,按照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、高于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。
以上就是关于“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多少”的内容,失业保险金是对事业人员在没有工作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,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。符合条件的事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当作基本的生活费用,但也是有期限的。不要以为可以一直领取下去,在这段时间还是要积极找工作的,因为失业保险金只能保障你基本的生活少一些压力,但是总是有期限的,而且一直靠领失业保险金也不可能让你富起来。要致富,还是要靠自己的双手,多去打拼和创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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