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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搭电梯捡垃圾被催缴2.8万元
这几天,南宁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了网友的热议,一位老人在小区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,将近8年,被物业催收费用3万元。
缴费通知单是这样的:“由于您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废品,每天使用电梯的次数达到60多次,向您收取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/年,电梯损耗1000元/年,8年老总共28736元……”
一、七旬老人爱捡垃圾,隔壁邻居叫苦不迭
邻居陈一直大吐苦水,涉事业主今年79岁了,前几天摔伤住院了。平日里,老人是独居的,每天会捡很多垃圾,装上电梯,运上29楼,然后把垃圾堆放在家里和公共楼道里。臭气熏天,引来很多蟑螂。小区其他业主也曾在业主群里抱怨道:“我愿意把一部分物业费给她,让她停止这种行为”。
二、业主群里,大家的意见很大,物管无奈准备起诉
小区的物管曾多次上门做工作,跟老人的子女也反映过,但没用,后来无奈才想到了催收电梯费的办法,同时也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。结果老人拿到缴费通知之后并没有交钱,反而将通知单贴到了物业办公室门上。
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表示,对老人摔伤一事表示同情,如果老人康复之后不再捡垃圾,物管会既往不咎。但如果一如既往,物管将会重启起诉工作。
三、老人称没有经济困难,捡垃圾是变废为宝
老人说,她并没有经济方面的困难,主要是因为一个人想找些事情做,捡垃圾一方面可以锻炼身体,一方面还能赚点买菜钱。至于后面还会不会再捡废品,老人表示先养好身体再说。
公民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,但是公民不可以因为要行使自身的个人权益,而造成其他人的权利受损。从道德方面来说,老人是值得同情的,但如果老人确实频繁使用公共电梯,导致物业费增加,占用公共楼道,引发不良气味等,侵犯到邻居的利益,物管代表全体业主向老人索赔是有法有据的。所以平时在生活中,不能一味的想着自己怎么来,怎么做最方便,而是要想着你方便的同时会不会给别人造成了麻烦,会不会让别人感觉道不舒服,是否侵害到别人的权益了,能够想的周全一点,邻里之间的关系也会和睦融洽许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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